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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7 14:00
根据《关于印发〈长兴县慈善帮扶助力共同富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共富办〔2021〕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兴县助力共同富裕慈善帮扶行动项目清单的通知》(长共富办〔2023〕1号)相关要求,为抓好“护无忧”项目的实施,经研究制定“护无忧”项目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边缘群体中的失智失智人员(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残疾人,经评估为完全无自理能力人员)。已享受过其他同类帮扶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
1.帮扶标准:
(1)项目一:特困、低保对象6000元/人/年;低保边缘对象3000元/人/年;低收入边缘对象1800元/人/年。
(2)项目二:不超过5000元/人
2.项目预算:80万元。其中项目一计划服务50人,预计帮扶资金35万元;项目二计划服务150人,预计帮扶资金45万元。
(一)项目一
1.确定帮扶对象。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进行排摸,根据分配的名额数(见附件1)确定年度帮扶对象清单。
2.确定帮扶机构。各乡镇(街道、园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帮扶工作,并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一年)。
3.项目实施。选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为帮扶对象开展服务。
4.项目验收。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项目服务进行抽验。
5.资金兑现。项目资金由县民政局负责分两次拨付拨付至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后拨付50%,剩余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项目二
1.确定帮扶对象。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进行排摸,根据分配的名额数(见附件1)确定年度帮扶对象清单。
2.确定帮扶物资。帮扶对象根据各自需求,填写《“护无忧”项目(善居工程)护理及基本生活家电设施配备申请表》。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帮扶对象上报内容进行上门确认审核,并将审核汇总结果报县政局。
3.物资采购。县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园区)上报设施配备清单,通过公开采购的完成物资采购,并根据采购合同拨付资金。
4.物资配备。由中标单位将物资免费送货到帮扶对象家中,并完成安装调试,并统一标识“慈善助力共同富裕”内容。
长兴县慈善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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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2-6014343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cxcszh@yeah.net
技术支持: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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