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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长兴慈善助力共同富裕行动“护无忧”项目的公告

2023-05-27 14:00

001.jpg


根据《关于印发〈长兴县慈善帮扶助力共同富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共富办〔2021〕2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度长兴县助力共同富裕慈善帮扶行动项目清单的通知》(长共富办〔2023〕1号)相关要求,为抓好“护无忧”项目的实施,经研究制定“护无忧”项目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1.为帮扶对象中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探访关爱以及家庭支持等服务;
2.为帮扶对象提供护理设施及必要生活家电设施更新服务(该项目结合善居工程开展)。
二
帮扶对象

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边缘群体中的失智失智人员(重度残疾人,三、四级精神智残疾人,经评估为完全无自理能力人员)。已享受过其他同类帮扶的对象不再重复享受。

三
帮扶标准和项目预算

1.帮扶标准:

(1)项目一:特困、低保对象6000元/人/年;低保边缘对象3000元/人/年;低收入边缘对象1800元/人/年。

(2)项目二:不超过5000元/人


2.项目预算:80万元。其中项目一计划服务50人,预计帮扶资金35万元;项目二计划服务150人,预计帮扶资金45万元。

项目资金由县慈善总会负责保障,县民政局负责管理使用,帮扶对象名单确定后县慈善总会先拨付80%的资金到县民政局,项目执行完毕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四
帮扶流程

(一)项目一

1.确定帮扶对象。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进行排摸,根据分配的名额数(见附件1)确定年度帮扶对象清单。

2.确定帮扶机构。各乡镇(街道、园区)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实施帮扶工作,并签定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一年)。

3.项目实施。选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为帮扶对象开展服务。

4.项目验收。由各乡镇(街道、园区)对项目实施情况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项目服务进行抽验。

5.资金兑现。项目资金由县民政局负责分两次拨付拨付至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后拨付50%,剩余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二)项目二

1.确定帮扶对象。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进行排摸,根据分配的名额数(见附件1)确定年度帮扶对象清单。

2.确定帮扶物资。帮扶对象根据各自需求,填写《“护无忧”项目(善居工程)护理及基本生活家电设施配备申请表》。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帮扶对象上报内容进行上门确认审核,并将审核汇总结果报县政局。

3.物资采购。县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园区)上报设施配备清单,通过公开采购的完成物资采购,并根据采购合同拨付资金。

4.物资配备。由中标单位将物资免费送货到帮扶对象家中,并完成安装调试,并统一标识“慈善助力共同富裕”内容。



长兴县慈善总会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2号楼9楼

电话:0572-6014343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cxcszh@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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