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在全县开展 2026 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范围
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县属国企、民营企业、在长省部属单位(含金融、通讯企业)、驻长部队、民主党派、社会组织、行政村(社区)的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鼓励在外长商、海外侨胞等积极参与捐赠。
三、活动原则和形式
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公益活动,坚持“重在参与、自愿捐赠、不搞摊派”的原则,倡议“个人自愿捐赠一日收入,企业自愿捐赠一日利润”。在捐赠方式上,充分利用线上募捐平台和线下募捐载体同步推进,所有善款(物)统一先归集县慈善总会。捐赠渠道详见《附件》。
乡镇(街道、园区)、县级机关各部门(含下属事业单位)、县属国企、在长省部属单位(含金融、通讯企业)、民主党派的干部职工捐款用于全县面上慈善项目;驻长部队、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村(社)组织发动的捐赠,纳入各自所设的专项基金、村(社)慈善工作站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引导社会各界(包括村民、居民、民企员工)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办实事。
(二)严格组织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依法、规范、有序组织活动,严禁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截留)等行为。
(三)广泛宣传发动。新闻媒体要深入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宣传工作,讲好慈善故事,营造全域参捐、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公开。县慈善总会要严格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主动公开募捐情况。
长兴县慈善总会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2号楼9楼
电话:0572-6014343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cxcszh@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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