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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长兴县“慈善一日捐”

备案编号:51330522502288155AA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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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效时间:2025-09-01-2025-10-30

项目类型:助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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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长兴县“慈善一日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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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兴慈善微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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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进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挥好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系统推进“善行长兴”建设,为助力共同富裕贡献更多慈善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二、募捐范围和组织形式

(一)募捐范围。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其下属单位,县属国企,央企及省市(含金融、通讯等)在长单位,驻长部队,县各民主党派等,县内一二三产企业、社会组织、民办非单位、宗教团体、个体经营户以及有收入的城乡居民。鼓励在外长商、海外侨胞等积极参与捐赠。

(二)组织形式。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其下属单位,县属国企,央企及省市(含金融、通讯等)在长单位、驻长部队、民主党派的个人捐赠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各类企业的单位捐赠由乡镇(街道、园区)组织实施;企业员工的个人捐赠由企业组织实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团体的捐赠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个体经营户及有收入的城乡居民的捐赠由行政村(社区)组织实施。

三、捐赠原则和参考额度

(一)捐赠原则。“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建立在自觉自愿基础上的公益活动,坚持“重在参与、自愿捐赠、不搞摊派”的原则,倡导个人捐赠和单位捐赠并行。

(二)在自愿捐赠的基础上,倡议以下参考额度:

1.各类企业(包括省部属在长企业)的捐赠数额,一般不低于一天的利润;个人的捐款一般不少于一天的收入,具体数额自行掌握。各乡镇(街道、园区)应引导鼓励企业发动有意愿、有能力的员工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倡导全员参与。

2.各乡镇(街道、园区)应广泛发动辖区内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园区)分会要发动至少一个“年户均捐赠50元以上、年参捐户数(除困难群体外)80%以上、年募集资金5万元以上”的先行村(社区),县慈善总会对达到以上条件的村(社区)慈善工作站,奖励募捐总额的20%,最高一个村(社区)不超过2万元。行政村(社区)组织发动的捐款,实行村(社)募村(社)用。

四、善款(物)的接收和管理

(一)善款接收。

1.银行汇款。捐赠账号:201000110387637;开户单位:长兴县慈善总会;开户银行:长兴农商银行城北支行。善款通过银行汇入县慈善总会账户后,请将《银行缴款单回执》交县慈善总会财务部,联系电话:6040159。

2.现金捐赠。可直接将善款交至长兴县慈善总会财务部,地址:龙山街道锦绣路兴国商务楼2幢9楼,联系电话:6040159。

3.网络捐赠。鼓励单位、企业和个人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捐赠。特别是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其下属单位,要带头发动全体员工开展网上捐款。

(二)物资接收。“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在积极捐款的同时,还可以捐赠物资(积压物资、换季物品、书籍、新衣等)。有物资捐赠意向的,可与长兴县慈善总会捐赠物资接收管理中心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县前中街356号1楼,联系电话:6184343。

(三)善款用途。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期间所募得的善款全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的慈善活动领域,其中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及其下属单位,县属国企,央企及省市(含金融、通讯等)在长单位,县各民主党派等捐款用于全县面上慈善项目,驻长部队捐款用于“慈善暖军心”基金,其他捐款分别按照捐赠者意愿计入各乡镇(街道、园区)募捐指导性计划任务或纳入各企业单位专项基金。

(四)善款(物资)管理。捐赠款物到位后,线下捐赠由县慈善总会开具《浙江省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给捐款单位或个人,线上捐赠由单位或个人自主申领捐赠票据。县慈善总会要对捐赠单位名称、捐赠时间、捐赠数额等详细分类登记造册。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慈善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

五、激励措施

(一)税收抵扣。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捐款(物),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县税务部门做好相关辅导服务工作。

(二)诚信加分。按照湖州市个人信用诚信码管理机制,慈善捐赠可以成为一项加分内容,每累计捐赠 2000 元可以加一分,可累积计算。诚信市民可享受首批十四大福利(详见网站:信用湖州)。

六、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2025年“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依托慈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慈善募捐行为,有组织地开展社会捐赠的重要载体。全社会都应积极参与捐赠活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要一如既往的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积极参加捐赠。

(二)全面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发动,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实施,把捐赠工作落到实处,更要扩大全县“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参与面。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更要加大宣传报道典型的力度,发挥榜样引领效应,倡导更多人知晓、更多人参与、更多人捐赠、更多人受惠的慈善理念,鼓励举办捐赠仪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进一步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三)规范运作,做好公示。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单位要及时公示捐赠人姓名和捐赠数额。活动结束后,县慈善总会要适时在县主流新闻媒体和“长兴慈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全县“慈善一日捐”捐赠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彰显捐赠活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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